最近发现少数筹建中的中小学(幼儿园)的举办者或相关配套楼盘未经我校同意和授权,就在对外宣传推广中使用我校及相关附属学校名称字号,甚至有用该名称字号筹设、注册登记的打算。
我校郑重公告:凡使用“湖南师范大学”、“湖南师大”、“湖师大”、“师大”、“湖南师大附中”、“湖南师大二附中”、“湖南师大附小”、“湖南师大幼儿园”、“湖南师大附属学校”等字号筹设、核名和注册登记或对外宣传的的,如无我校和相关附属学校书面授权,一律属侵权行为,我校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权。
同时,我校已具函湖南省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,请求在办理中小学(幼儿园)筹设、核名和注册登记时把好关,防止盗用我校及相关附属学校校名办学。
特此公告
湖南师范大学
2021年3月30日
新闻链接:关于防止盗用我校校名办学的公告